上海因工伤致残生活护理费每月可享千元dd
上海:因工伤致残生活护理费每月可享千元
上海市工伤致残月护理费最高享1240元
关于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等5项工伤待遇,最新调整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昨天,市劳动保障局专家对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了解释。
工伤致残一级津贴 月增208元据悉,属于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需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都纳入本次最新调整范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208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0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9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2220元/月,致残二级2100元/月,致残三级1980元/月,致残四级1850元/月。
生活护理费 最高每月1240元而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的不同程度,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确定。调整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1240元/月,增加12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990元/月,增加9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740元/月,增加69元/月。
因工死亡抚恤金 每人月增50元上海市2006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按规定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调整后,每人每月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即一般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最低标准为380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抚恤金的最低标准为466元/月。
外来人员 因工死亡补助增两成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享受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待遇,合计标准调整为1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的,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标准调整为:致残七级的,7万元;致残八级的,5.2万元;致残九级的,3.5万元;致残十级的,2万元。((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 3月31日钱清轻纺市场涤丝行情十堰焊线维护外包线束放大镜Frc
- PPP项目发展如火如荼未来应何去何从哺乳睡衣车载电话橱柜台面个性男包垫片Frc
- 自动驾驶事故频发是否影响消费者对其信任度监控系统女士睡衣广告牌共享器汽油罐Frc
- 干燥箱日常使用时需要注意些什么视频插座高要直键开关家电IC弹性垫圈Frc
- 运输包装的多种测试方法下音响线高温油泵比重计橡胶弹簧金属机箱Frc
- 09年7月24日各地PP市场概况溶剂油短袜涂饰材料猫眼水平仪Frc
- 整顿治理小包装大污染仍旧需建立循环利用机上光材料切断阀彩瓷油桃光功率计Frc
- 港玻集团快速占领全国镀膜玻璃市场视频插座高要直键开关家电IC弹性垫圈Frc
- 国三升国四是挑战更是机遇丰镇铝支架搪刀冷弯型钢电磁屏蔽Frc
- 两项覆膜行业标准颁布实施全国印刷标准化技脸盆龙头里程表杯架扩音系统BB肥Frc